关于1名核酸结果异常人员在我市活动轨迹的通报
关于1名核酸结果异常人员在我市活动轨迹的通报
11月1日21时,我市在对外市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筛查中发现1例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陈某兵,已迅速启动应急机制,有序开展流调排查、核酸检测、隔离管控、环境消杀等处置工作。通过流行病学调查,现将其在我市期间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:
10月28日、29日轨迹相同:
0:00~7:00 在出租屋休息(位于占陇镇四德村址对面)
7:00~18:00 前往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
18:00~24:00 返回出租屋
10月30日:
0:00~7:00在出租屋休息
7:00~12:00在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活动
12:00~17:00返回出租屋
17:00~23:30在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活动
23:30~24:00返回出租屋
10月31日:
0:00~7:30在出租屋休息
7:30~7:50前往占陇镇四德村菜市场
7:50~20:00返回出租屋
20:00~21:00前往占陇镇四德村桥头闲逛
21:00~24:00在出租屋休息
11月1日:
0:00~9:00在出租屋休息
9:00~9:30前往占陇镇西楼村卫生站买胃药
9:30~9:40在占陇镇四德村佳乐福购物(四德路店)购物;
9:40~12:30返回出租屋无外出
11月1日9时30分,接外地推送信息反馈陈某兵系外市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,10时30分我市电话告知其信息并于13:00上门将其转运至健康监测中心隔离。
为全面落实接触人员的排查工作,请与上述活动轨迹交集的市民主动做好个人防护,前往就近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,并向所在村(居)、单位报告,服从村(居)的管理工作,全面配合相关防控要求,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。
疫情防控不可松懈,请广大市民出门自动自觉戴口罩,少聚集。疫情信息以官方渠道获取为准,客观、理性对待网络信息,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,不随意制发、转发、公开他人信息。
来源: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